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中、高职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3级中、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一)各教学系部应根据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科学设置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
二、修订原则
(一)强化思政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各专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学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思政课程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程建设,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构建思政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体系。
(二)坚持五育并举,落实协同育人。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课程教学各教学环节中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方针,在培养方案中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跨专业、跨学科、跨系部”的协同育人机制,将多方优质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切实融通五育协同育人,提升综合育人水平。
(三)突出认证引领,落实产出导向。各专业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把“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各环节,积极吸纳毕业生、教师、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依据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进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四)整合教学资源,中高职互补衔接。各教学系部要认真研究分析师资条件、课程资源、教室资源、硬件设施、实习实践基地等人才培养要素,结合学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在课程设置中,基于中高职贯通一体化分段设计,从培养目标、学时、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实践及定岗实习等环节做好衔接。全面统筹整合中高职课程资源,实现中高职不同层次并班授课,切实减少30人以下小班化教学,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配置上的有效衔接。
(五)开拓灵活学制,加强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各教学系部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学生就业情况,在满足学时修够的情况下积极开拓灵活学制。不断加强生产性实训特别是岗位实习环节,突出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鼓励探索实施“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以多学期、分段式的形式组织教学,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同时各教学系部要根据学制变化来灵活安排培养方案,适时调整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及课程评价考核方式等。
三、修订范围
2023级中高职、技校各层次各专业。
四、修订要求
(一)学制及顶岗实习时间
1.全日制高职各专业原则上学制为3年,顶岗实习0.5年,也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进行调整并上报情况说明备案。
2.非全日制成人大专教育的学制为2.5年,顶岗实习0.5年。
3.全日制中高职五年连读专业的学制为5年,其中岗位实习1年。
4.全日制中职各专业的学制为3年,就业班在校时间是2年,顶岗实习1年;高考班在校时间是3年;非全日制中职业余班的学制为3年,在校时间是2年,顶岗实习1年。
5.全日制高中起点技校班(含成人)学制为2年,岗位实习1年;全日制初中起点技校班学制为3年,岗位实习1年。
(二)教学时间安排
1.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含岗位实习600学时),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包括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和系部自选课)总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即625学时。公共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即250学时。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
2.全日制中职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学时(含岗位实习6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包括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和系部自选课)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即1000学时。公共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即300学时。每周在校时周课时须为30学时。
3.全日制中高职五年连读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5500学时(含岗位实习1200学时),前三年的每周周课时必须为30学时,岗位实习1年。公共基础课程(包括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和系部自选课)总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即1400学时。公共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即550学时。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
4.全日制高中起点技校班(含成人)在校一年的面授总学时一般以800—1000学时为宜,岗位实习1年即40周1600学时。
5.全日制初中起点技校班(2+1)的教学时间安排同全日制中职就业班。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必修课设置必须按《2023级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相关层次的模板执行。
2.公共基础选修课,以系部选定设置为主,遇到教学条件所限时可与授课系部商量调整。中职将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限定选修课。高职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中国共产党史、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语文、数学、英语、健康教育、美育类、职业素养、军事理论等列为限定选修课,专升本专业选择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应与基础部做好沟通,排开学期。
3.不同专业还可根据需要,开设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4.专业课的课程性质要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顶岗实习为专业必修课。
(四)格式设置
1.课程若分多个学期开设时,要在课程名称后加数字序号(1)(2)......。
2.课程代码要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的的相关代码为准,新开课需向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并申请编码。
3.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4.凡是专业核心课程要在“是否专业核心课程”栏填“是”。
5.凡是课证融通课程要在“是否课证融通课程”栏填“是”。
6.中职阶段必修课增加的历史、艺术类课程,基础部根据课程标准确定周课时、总课时、开设学期。
7.公共选修课尽可能按校区协调一致,尤其是30人以下班级。
8.讲座课不占周课时,请根据实际调整相关对应数据。
9.岗位原则上为6个月,课时可记为600课时。
10.部分专业的岗位实习期为一年的,可以继续保持,但需上交情况说明以便备案,总学时可以记为1200课时。
五、上报时间
各系部务必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2023年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电子版发到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孙兴梅,联系电话13614835696。
附件:
1.《2023级中职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
2.《2023级高职5年制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
3.《2023级高职3年制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9日